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筹集与管理的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6-08-20浏览人数: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实施产业创新和城市提升“双十”工程,是我市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抢抓稳增长政策机遇、扩大有效投入的重要手段。为大力创新平台融资能力,全力推动城市功能完善提升、城市面貌变美变靓,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借、用、还”筹集与管理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资源整合,做强融资平台

  (一)按功能定位整合融资平台。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的要求,加快整合融资平台的资产资源,稳步推进事权整合。市城投集团主要承担城市建设商和服务商的功能,将市市政公投公司、房投公司等整合并入市城投集团。市交通控股集团主要承担城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将市交通系统国有企业和交通系统企业的国有股份等整合并入市交通控股集团。市国投集团继续做好现有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逐步向产业集团转型发展。(市国资委牵头,市城建局、市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

  (二)评估登记市区城市资产和资源。对现有城市资产和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统计,市国土局、城建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予以确权发证,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现值,经市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认定,按照融资平台公益性项目负债状况,结合今后承担的建设任务,分类逐步注入相关融资平台。其中:教育、卫计、文化、体育等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资源由市财政局负责,同时,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城建管养范围内的道路、桥梁、绿化、路灯、上下水综合管网、污水处理厂、盐龙湖水源地等资产资源由市城建局负责。市直交通系统内有收费权的航道和国省道干线、交通广告资源、交通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公交基础设施以及房屋土地等资产资源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抗旱防洪枢纽、市水利局管理的河道闸站和水利工程设施等资产资源由市水利局负责。城市空间广告、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资产资源由市城管局负责。生态林木资源由市林业局负责。融资平台代建的公益性项目资产资源由市国资委负责。(市政府办牵头,市国土局、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等部门配合)

  (三)提升信用等级。各融资平台要主动与评级机构对接,通过做大资产规模、保持稳定现金流、提高企业效益(净利润规模)、控制财务风险等办法,提升信用等级。市城投集团确保维护好现有2AA+级信用等级,努力向更高层次发展。市国投集团确保2016年通过AA+级信用评审。市交通控股集团确保2016年通过AA级信用评审,2017年通过AA+级信用评审。市国泰投资公司确保2016年通过AA级信用评审,为筹措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提供条件。(市金融办牵头,市人行、盐城银监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融资平台配合)

  (四)增加融资平台现金流。对融资平台代建的公益性项目逐步回购,由市政府(或委托市财政局)与融资平台签订回购协议,形成应收应付账款机制。实施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方式改革,将年度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费、防洪工程建设资金等,由过去直接拨付给建设单位改为先拨付给融资平台,再由融资平台拨付给建设单位的办法,增加融资平台的经营收入和现金流。超前谋划转型发展,融资平台要向市场化企业转型,积极开拓新产品新市场,做大做强主业,做优做活辅业,多渠道提升经营收益。(市财政局牵头,各融资平台配合)

  二、加快土地出让,提升筹资能力

  (五)稳步增加市区土地出让总量。积极创新市场推介宣传方式,大力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探索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尝试与国家和省级国土资源交易等网站合作,全面推介市区存量土地。完善城市配套功能,加快存量土地周边交通、供水、排污、用电等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学校、医院等公益项目,大力提升存量土地开发利用价值。加快市区土地出让节奏,2016年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面积不低于2000亩,以后年度逐年增加出让面积。(市国土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城建局等部门配合)

  (六)实施土地指标易地调剂使用。根据存量土地易地调剂指标总量,近几年,市级层面每年按照1万亩的规模,统筹各县(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通过省国土厅调剂给市区和外地使用,其中市区使用5000亩,调剂外地使用5000亩,调剂资金市与各县(市)实行64分成。(市国土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七)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市级统筹比例。自2016年起,市区高速圈以内的土地(不含工业用地)出让按总收入的30%实行市级统筹,市区高速圈以外的土地(不含工业用地)出让按总收入的10%实行市级统筹,对棚户区改造等特殊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大市区土地出让金实行统一的收支两条线政策,对已实施封闭运行等特殊政策的产业园区,土地出让收入先统一执行市级统筹,后按规定予以返还。(市国土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三、编制建设计划,执行债务预算

  (八)编制执行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和融资计划。自2016年起,与年度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报批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和融资计划。每年10月份,市发改委牵头,市城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管局等部门编制次年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市财政局牵头,各融资平台根据建设任务和到期债务情况,同步编制债务预算。报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后,于次年2月份下达给各融资平台执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四、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九)扩大与政策性银行合作。重点工程都要优选与政策性银行合作。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保障棚户区改造、高速铁路资本金、中韩产业园等项目使用政策性银行贷款,不断提高政策性银行贷款的比重。(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各融资平台配合)

  (十)面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各融资平台将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作为今后融资的主渠道,市各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帮助。市发改委负责争取发行企业债券,市人行负责争取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支持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市金融办负责争取发行公司债券,市财政局负责实施资产证券化业务,每个部门每年至少帮助1个融资平台、力争23个融资平台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融资平台要大力争取使用金融机构借基金和信托渠道发行的直接融资产品,积极扩大与保险资金的合作,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市发改委、市人行、盐城银监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融资平台负责)

  (十一)开拓融资新渠道新路径。大力推广和应用PPP模式,建立市级PPP项目库,投资规模大、有稳定现金流、收费定价机制灵活透明的重点工程优先应用PPP模式。出资参股省PPP融资支持基金,争取一批城建项目获得国家和省PPP基金支持。提升与商业银行合作水平,优选期限长、综合成本低的信贷产品,利用信贷+租赁+票据等多元化组合模式降低融资成本。主动争取外资银行等境外金融机构支持,引进境外低成本资金。积极运用集团现金管理业务,加快融资平台资金周转,增加现金收益。(市人行、市财政局牵头,各商业银行、融资平台配合)

    (十二)调整优化债务结构。严格控制融资平台债务规模,不断优化债务结构,持续降低债务成本。积极争取更多的政策性银行贷款、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长期贷款,置换成本较高的存量债务。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置换存量债务的债券资金,置换到期政府债务。各融资平台全面清理置换现有社会集资债务,严禁新发生集资债务。逐步置换高利率的融资,有条件的将短期贷款置换为中长期贷款。(市财政局牵头,各融资平台配合)

  五、盘活财政资金,支持城市建设

  (十三)建立公益性项目回购机制。从2016年起,市级财政每年新增财力按不低于20%的比例,安排用于重点工程建设,每年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度安排公益性项目回购资金。(市财政局负责)

  (十四)建立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正常上交机制。从2016年起,逐步提高融资平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20162017年为20%20182019年为25%2020年达到30%,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用于公益性项目回购,形成先上交后安排的制度。(市财政局牵头,市国资委、各融资平台配合)

  (十五)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牢固确立“过紧日子、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思想,大力度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从2016年起,除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外,通过清理取消一批、调整合并一批、压缩削减一批的办法,每年将专项资金规模缩减5%10%,力争2018年总体规模比2015年减少20%,节约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工程建设。(市财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十六)设立重点工程风险资金池。整合市级偿债准备金、部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资金、土地出让收入等,设立市级重点工程风险资金池,按照“救急不救穷”的原则,用于融资平台续贷“过桥”和突发风险处置。资金池规模不低于20亿元,2018年达到50亿元。设立重点工程发展基金。市财政安排部分注册资金,与信誉好、实力强、资金成本低的金融和基金机构合作,设立重点工程发展基金50亿元以上,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局负责)

  六、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十七)明确债务管理职责。市财政局负责重点工程融资计划的编制、审核;政府性债务举借、审批和成本控制;办理和完善融资支持和服务手续;开展公益性项目投资评审。市国资委负责融资平台日常管理监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融资平台对外投资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以债务结构、融资成本、风险管控为主要内容,加大经营业绩、债务偿还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制定出台融资平台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牵头,各融资平台配合)

  (十八)向融资平台派驻财务总监。市政府向融资平台派驻财务总监,负责督促融资平台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支持财务、会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经营行为;督促、指导、协助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监督制度;审核重要财务报表;参与重大投资项目财务决策;参与拟定涉及财务方面的重大计划和方案等。(市委组织部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十九)实施全过程审计质量监督。发挥审计部门职能作用,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审计部门要全程跟踪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审计复核制度。加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出具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保障重点工程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市审计局负责,各融资平台配合)

  (二十)加强债务管理人才和机构建设。大力引进专门人才。用足“515”人才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一批掌握现代金融理论和企业资本运作的专门人才,探索实施融资平台高管人员契约化试点,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努力帮助融资平台建立一支熟悉资本运行规律、能够驾驭市场风险、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的融资团队。设立债务和重大项目专门管理机构。在市财政局内设债务和重大项目管理处,主要职责为:具体负责年度重点工程融资计划的编制、执行;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统计、审核汇总;重点工程建设和投融资情况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承担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

 

                                                 盐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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