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9-05-23浏览人数:

1、招标人名称: 盐城市张庄全民双创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盐城市张庄全民双创园生产楼增容630KVA正式用电工程

3、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地点:盐都区张庄街道境内

4.2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

4.3质量要求: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

4.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并已落实

5、工程规模:盐城市张庄全民双创园生产楼增容630KVA正式用电工程及园区2#配电室局部改造施工,项目总投资约42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等级和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3 信誉要求

6.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3.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3.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3.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7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8 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8.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8.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至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都区西环路与东进路交界处向西500米兆泉商务中心六楼)缴纳报名费并开具收据,未按约定要求缴纳报名费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本项目报名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8.2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2019  5   23 日。

9、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9.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递交形式可采用现场交现金方式,但须自行用信封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9.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开标时间:2019 5 28   15:00 时。

10.2  开标地点: 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与新都路交界处东南侧盐城市城镇化集团10楼1015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1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张庄全民双创园建设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捷诚建设项目

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人: 唐为凯                        人: 姜正娟

联系电话: 0515-81086915                联系电话:13961993404

   址:新都西路39号                 地    址:盐城市潘黄街道兆泉商

                                      务楼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