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华欧玻璃厂临街商铺屋面维修、防水及广告牌拆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原华欧玻璃厂临街商铺屋面维修、防水及广告牌拆除工程
2. 项目地点:盐都区原华欧玻璃厂
3.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万元
4. 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 质量标准:合格
6. 招标内容:原华欧玻璃厂临街商铺屋面维修、防水及广告牌拆除工程的包工包料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资质等级和范围: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 信誉要求
2.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项目组成员 (含项目负责人) 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 6 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例: 如开标日期为 2021年7 月 11 日,则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人员 2021 年 1-6 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7.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8.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7日(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 领取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恩源电子商务园3号楼908)领取招标文件。
3. 联系电话:18751468378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10楼1015开标室(汽车服务大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人在投标时以现金方式(自行密封)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特别提醒
1.对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串标、围标及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主观恶意性行为,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招标人(公章): 盐城市盐龙湖生态风景保护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068863757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8751468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