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南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灯塔村土地整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如下:
一、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秦南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灯塔村土地整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境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3. 项目规模:秦南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灯塔村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35.4779公顷,总投资约223万元。勘察设计服务费约5.9万元。
4. 服务期:签订合同当日,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的图纸及有关资料后 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服务),并提交经审查合格(或经评审通过)的施工图。
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同时其成果资料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部门审查。
6.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内容为: 秦南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灯塔村土地整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涉及工程建安总价约223万元。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各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服务、工程量计算统计以及施工预算编制,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桥梁、防洪闸、排涝泵站、渠、道路、灌溉泵站等配套建筑物的各项工程包含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沟塘填埋、沟渠开挖疏浚等土方量及调配方案)及地质勘察和所需的测绘、施工期间的交底、会审、验收及施工图设计及变更修改等一切后续服务等,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含施工图设计说明、工程量统计表、各项工程施工图、施工预算等)。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地质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1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承担的工作,认定各自的专业资质。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应当按照较低的成员资质等级来确定投标资质等级。
4.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下同)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
6.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7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 领取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东进西路269号[东进华都名苑1幢4F])。
3.联系电话:刘工、徐工 18861983696、15605101578。
五、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二楼西裙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提供者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投标人在投标时以现金方式(自行密封)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
七、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特别说明
对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恶意串标、围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江苏绿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52953356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徐工
联系电话:18861983696、156051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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