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路(西环路-开创路段)等路面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都路(西环路-开创路段)等路面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3.项目规模:因新都路(西环路-开创路)等沥青道路已达到使用年限,路面基层破坏导致出现开裂、破损、坑注等情况,并出现多个12345工单投诉,影响居民出行安全,目前路面改造提升费用预估为1300万元,监理费约9.9万元(按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结算),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项目资料以及施工图纸为准。包括工程范围和阶段范围等监理服务内容。
4.监理时限:所监理工程的时限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其中施工阶段是指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质量标准: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6.招标内容:新都路(西环路-开创路段)等路面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内容。
(1)工程范围:主要指包含但不限于新都路(西环路-开创路段)等路面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
(2)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 信誉要求
2.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注册专业为准)。
5.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
6.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7月,则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人员从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标处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标处理同时提请监督机构处罚。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9总监理工程师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9.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9.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8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 领取地点: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 JShuaxia1997@163.com (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所投项目),可微信报名或至现场报名,购买标书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二楼最西侧),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提供者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仟伍佰元 整(¥ 1500.00元)。
投标人在投标时以现金方式(自行密封)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未按以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特别说明
对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恶意串标、围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人
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书玮
联系电话:153711128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青
联系电话:17309789131
上一篇:新都路(西环路-开创路段)等路面改造提升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返回列表